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行政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学校现有禅城、高明、南海三个校区,目前设有13院1部,即纺织学院、服装学院、轻工与材料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语外贸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公共课教学部。2022年学校正式入选广东省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建设单位;2023年荣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2022—2023年,学校连续两年在“武书连中国高职高专排行榜”中,位居全国设有轻工纺织大类专业的高职高专院校第1名;2023年连续三年获评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60强(东部服务卓越贡献50强)”。现因学校发展需要,诚聘英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见《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4.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安心本职工作。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二)岗位其他要求
见《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应聘方式
(一)应聘材料
1.《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
3.高中之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4.职称、职业资格证书 (有则提供);
5.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成绩单、获奖证明、已发表的论文论著及其他各类业绩等佐证材料。
(二)报名方式
将《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报名表》及以上佐证材料同时发送至岗位指定邮箱和gdfzzr@126.com,邮件大小不要超过10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都请注明:姓名+最后毕业学校+学历职称+应聘部门岗位(不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简历处理,材料请务必按照要求发至指定邮箱),合则约见。
四、薪酬待遇
1.引进人员采用学校聘用制,首次聘用试用期为5个月,试用期享受转正后薪酬待遇,具体可参考下表:
学历职称 |
税前年总收入(元) |
大学本科生(应届) |
约8万-10万 |
大学本科生(非应届) |
约9万-11万 |
硕士研究生 |
约10万-12万 |
中级职称 |
12万-14万 |
2.学校为所有聘用人员购买五险一金,聘用人员可享受寒暑假、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3.禅城校区和南海校区之间、禅城校区和高明校区之间,工作日期间有校车往返。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报名日期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2日。
(二)以上招聘岗位符合条件者按要求发送材料报名即可,因各部门人力有限,原则上不接受电话咨询,确有疑问咨询岗位表中的部门联系人。人力资源部联系方式:0757-83106900。
(三)各部门将从收到的应聘材料中选出合适者面试,不合适者不通知。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即解除聘用。面试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