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县工程建设管理人员队伍力量,保障我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有序推进,经批准,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制定实施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三、招聘计划和条件
计划招聘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具体岗位计划表见附件)。招聘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服从管理和工作分配;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岗位代码2024033、2024034的招聘岗位,具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或二级造价师执业资格证的,放宽至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凤台县户籍(不含毛集镇、夏集镇、焦岗湖镇);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年龄条件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事项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域名为http://ftzj.ahrccp.com。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登录网址http://ftzj.ahrccp.com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4年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于2024年10月14日18:00前登录网址http://ftzj.ahrccp.com,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经研究后,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或降低比例开考。
五、笔试
笔试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命题、制卷、阅卷、计分委托专门机构负责。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两科。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主要内容包括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业务素质,主要内容包括常识、工程管理基础知识、语文知识和写作等,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在凤台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考试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3.成绩查询
笔试总成绩以考生两科成绩相加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可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登陆凤台县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按照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资格复审由相关部门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以及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的,取消其参加体检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5)其他有关资格证书及证明等材料;(6)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考察资格,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签约聘用,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凤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凤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3年),确立劳动关系。
2.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年度考核等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十、工资待遇
新招聘人员月工资3800元,按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
十一、其他相关事宜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风考纪,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招聘期间,有关动态与信息将在凤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t.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持续关注。
本《公告》由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4-8169666;
监督电话:19392970167。
附件:
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