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建筑为特色,集理、工、商、贸为一体的综合性省属公办高职院校,是建筑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和“现代鲁班摇篮”,是广东省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广东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广东省课程思政示范高职院校、广东省教育评价改革示范校、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我校目前有广州、清远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1000亩,全日制高职在校生21000多名。学校发展愿景是建成“国内知名、业内领先、服务区域、走向国际”的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
因事业快速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5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招满即止。有意者请将报名表(附件2)、简历和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附件3)发送至邮箱:gdcvizp2022@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均按“岗位名称+姓名+博士”的格式形式命名(例如:机电工程学院教师+张三+博士)。
(三) 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3.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材料中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作为佐证;社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对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5.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关于人才招聘的有关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考核采用专业能力测试,包括面试和业绩成果评价,其中面试占50%,业绩成果评价占50%。面试环节由试讲(40%)和现场答辩(60%)两部分构成,主要考察教学教学能力和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评价主要对应聘者的教科研业绩成果进行定量评价,注重考察应聘者的科研能力、科研潜力。
考核工作定期举行,招聘人数已满的岗位后续不再安排。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企事业单位调配人员申办系统网站(https://ggfw.hrss.gd.gov.cn/rydpo/)和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https://www.gdcvi.edu.cn/)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3-3919523(人力资源部)
监督投诉邮箱:jwb@gdcvi.edu.cn(纪检室)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附件: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