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普陀区海洋产业科研能力,大力实施海洋产业提能升级,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普陀海洋产业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海洋食品研究人员(事业编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舟山市普陀海洋产业研究中心是经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由舟山市普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学技术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普陀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加快海洋产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助推普陀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而设立的研究机构,是区政府重点支持建设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中心紧紧围绕海洋水产、水产品精深加工(预制菜)、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海洋电子信息、海洋能源等产业,开展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加快推动科技进步,助力产业发展。通过集聚人才、整合资源,重点建设“浙江大学-普陀海洋预制菜产业联合研究中心”平台,整合浙江大学有关科技力量,依托普陀海洋预制菜产业基础,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中试开发、人才培养等科技创新服务,着力打造普陀区科技合作重要窗口。
二、招聘岗位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要求 |
专业要求 |
岗位类别 |
备注 |
海洋食品研究 |
3 |
研究生 |
博士 |
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水产类 |
专技 |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须取得招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国(境)外学历获得者在报名时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9日16:00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4.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
5.相关获奖证件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
(三)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要求完整、齐全,报名者应对上述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资料均需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一并发送至单位报名邮箱,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
报名邮箱:793948191@qq.com
(四)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参加,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核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本次招聘根据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直接考核,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列入下一环节。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根据考核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普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普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在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八、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http://www.putuo.gov.cn/col/col1229699512/index.html
(二)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信息-公示公告:http://www.putuo.gov.cn/col/col1229698598/index.html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为发布公告、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九、其他事项
(一)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舟山市普陀区纪委区监委驻区经信局纪检监察组:0580-3318097,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3012192。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3032265,0580-3787748。
舟山市普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