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10名,其中审判岗5名、执行岗5名(限男性)。
2、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4年7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失信被执行人被实施联合惩戒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任职回避条件
报名人员的父母、配偶在徐州市云龙区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在徐州市云龙区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应在报名时主动如实告知,在入职前需消除任职回避情形,并做出回避承诺,否则成绩作废。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17时止。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zyl.gov.cn)自行下载《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填写后在网上进行报名,并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发至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邮箱(邮箱号:ylfyzzc@163.com),并查收回复邮件。收到回复邮件后视为报名成功。
1.本人身份证(双面);
2.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
4.法律职业资格证;
5.一寸证件照(以jpg/jpeg形式打包,以姓名+手机号命名)。
报考人员务必提供可确保取得联系的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
云龙区人民法院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通过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zyl.gov.cn)、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网(网址:http://xz.ylfy.gov.cn)进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
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由云龙区法院组织有关人员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通过对应试者个性特征、理解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的测试,判断应聘者对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
2.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程序人选。成绩相同的,以中共党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法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情况。
2.体检。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招聘人数1:1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或递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五、公示与聘用、管理
(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zyl.gov.cn)及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网(网址:http://xz.ylfy.gov.cn)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二)聘用相关事宜
公示期满后,与没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日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解除,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解决。
(三)管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服务期三年。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薪酬待遇按本院同岗位聘用人员标准执行,交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服务期满后结合工作业绩和日常表现决定是否予以续签合同。
六、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应聘人员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一律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受聘后查实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0516-67667019、67667091、67667085
监督电话:0516-67667088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本招录公告由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