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2024年7月公开招聘公共事务辅助员共2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盐田区2024年7月公开招聘公共事务辅助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要求
(一)招聘对象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岗位所规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1日之后出生)。
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毕业人员;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毕业人员;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且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规定的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学历专业要求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具体参考《深圳市2024年招录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二、报考
(一)报考方式及时间
1.报考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请登录https://2024ytgfy.htirc.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按相关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2)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电子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离职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劳动合同等其中一项均可)。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7月12日。
(4)岗位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级别或以上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报考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8日16:00,建议避开最后一天报名高峰,以免网络塞车、系统不畅影响报名。
3.笔试资格审核:本次报考不收取考务费,为避免考生随意或恶意报名,对填报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笔试资格审核。
4.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需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7月19日10:00至2024年7月20日12:00)。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提交成功后不得修改报考岗位信息。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应符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三、笔试
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考生身份证遗失、过期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证件代替。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申论。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星期日)上午,笔试地点为深圳市盐田区,具体地点及其他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一)确定面试对象
依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该岗位所有报名人员进入面试。如出现笔试成绩同分的,并列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科目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为2024年7月下旬,面试地点为深圳市盐田区,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组织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身份证遗失、过期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证件代替。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就高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未参加体检人员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二)考察
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向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盐田区编外人员相关制度实施管理。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递补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联系电话。报名系统问题咨询电话:0755-83568810。招聘政策咨询电话:盐田区人力资源局0755-22744351。
本公告由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