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佛山一家机械制造公司的《如厕管理规范》在网上引发热议。该规范依据《黄帝内经》,详细规定了员工的如厕时间和时长,违规还将面临罚款。

文件显示,10:30 - 10:40期间员工可正常如厕,11:30 - 12:00期间则不允许如厕。其他上班时间“小号”不能超过2分钟,特殊情况需找人力资源申请“无薪如厕”并备案,违规罚款10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这一规定瞬间在网络上炸开了锅,网友们纷纷吐槽:“这是把员工当机器人了吗?连生理需求都要严格控制。”“要是突然闹肚子,难道还得憋着?”大家对公司此举表示难以理解,认为这严重侵犯了员工的基本权益。
2月13日,涉事公司工作人员证实了文件的真实性,称发布这一管理规范是为了“告诉员工在哪个时间(如厕),没有说控制的”,目前尚无员工对此有所反馈 。不过,涉事公司负责人也表示,因员工不认可,故此试运行规范并未实施,现已取消。此前有员工如厕约一个小时,有员工频繁如厕,容易引起效仿,制定这个规范意在警示,避免上述情况。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规定涉嫌违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公司想要提升效率、整顿工作态度可以理解,但不能以牺牲员工的基本权益为代价。
如果真的担心员工长时间如厕影响工作,不妨通过沟通、引导等更人性化的方式解决,而不是简单粗暴地出台这类奇葩规定。不知道大家对这件事怎么看呢?
